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實施城市更新行動的決策部署,近日,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《關于扎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簡稱《通知》),加強對地方城市更新工作的指導,總結推廣城市更新實踐中形成的好經驗好做法,對進一步做好城市更新工作提出具體要求。
《通知》明確,要堅持城市體檢先行,將城市體檢作為城市更新的前提,建立由城市政府主導、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牽頭組織、各相關部門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,堅持問題導向,把城市體檢發現的問題短板作為城市更新的重點,一體化推進城市體檢和城市更新工作。
《通知》強調,要發揮城市更新規劃統籌作用,依據城市體檢結果,編制城市更新專項規劃和年度實施計劃,系統謀劃城市更新工作目標、重點任務和實施措施,統籌推動城市更新工作。強化精細化城市設計引導,將城市設計作為城市更新的重要手段,完善城市設計管理制度,規范和引導城市更新項目實施。探索優化適用于存量更新改造的建設工程審批管理程序和技術措施,構建建設工程設計、施工、驗收、運維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。
《通知》指出,要創新城市更新可持續實施模式,堅持政府引導、市場運作、公眾參與,加強存量資源統籌利用,健全城市更新多元投融資機制,建立政府、企業、產權人、群眾等多主體參與機制,鼓勵有立法權的地方出臺地方性法規,完善土地、財政、投融資等政策體系。堅持“留改拆”并舉、以保留利用提升為主,防止大拆大建,加強歷史文化保護傳承,堅持尊重自然、順應自然、保護自然,把安全發展理念貫穿城市更新工作各領域和全過程。
《通知》要求,各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切實履行城市更新工作牽頭部門職責,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統籌協調的組織機制。省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加強對市(縣)的督促指導,及時總結經驗做法,研究破解難點問題,扎實有序推進城市更新工作。